安徽省2007年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标准部分
1、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9771.1元;
2、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969.1元;
3、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7294.7元;
4、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2420.9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