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告铁通歧视胜诉
来源:北京晚报 2008年05月20日 转自:中国法律信息网
律师陈先生为住所申请安装固定电话,并要求通过银行划拨的方式缴费,却被收取了500元押金。陈先生认为,中国铁通集团有限公司因其是外地户籍收取押金违反法律规定,歧视外地人,将铁通集团诉至法院。记者19日获悉,北京市西城法院一审判决铁通收取押金无理,应当退还,并赔偿陈先生误工费500元。
陈先生说,他住在北京市华侨城,今年2月,他向铁通集团申请安装固定电话,并要求通过银行划拨缴纳电话费。但被告称公司规定,由于他是外地户籍,采用银行划拨方式必须先支付500元押金。陈先生认为,铁通的规定侵犯了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是对外地户籍公民的歧视。要求铁通集团书面道歉,返还押金500元,并赔偿误工费500元。
在法庭上,铁通集团表示,华侨城营业点项目代理商的员工不了解工作流程,误将500元钱作为预付款收取。但是公司规定对北京和外地户籍的客户一视同仁,除预付费业务需预付相应费用外,没有其他预先收取费用的缴费方式,不存在对外地消费者的歧视。由于陈先生被收取的500元钱还在代理商处,因此铁通集团同意先行退还,并赔偿500元误工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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