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天津最新赔偿标准
(天津市2008年度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标准)
一、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年收入为16357元;
二、城市居民人均消费性年支出为12029元;
三、农村居民人均年纯收入为8752元;
四、农村居民年人均生活消费支出为4118元;
五、职工平均工资每月为2225元;
六、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每天为50元。
七、分行业职工年平均工资为:
1、农林牧渔业每年为23244元;
2、采矿业每年为42883元;
3、制造业每年为28800元;
4、电气、水生产供应业每年为65959元;
5、建筑业每年为37014元;
6、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每年为42385元;
7、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每年为51115元;
8、批发和零售业每年为27773元;
9、住宿和餐饮业每年为19757元;
10、金融业每年为77259元;
11、房地产业每年为34487元;
12、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每年为23150元;
13、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每年为53304元;
14、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每年为29351元;
15、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每年为24353元;
16、教育每年为35738元;
17、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每年为38275元;
18、文化、体育和娱乐业每年为39139元;
19、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每年为43116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