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学业失败是未成年人走上犯罪道路的起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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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新闻网消息
天津日前举行的"贯彻《未成年人保护法》学校与家庭责任"学术论坛上,天津市家庭教育研究会副会长关颖表示,学业失败是未成年人走上犯罪道路的起点,防止学生辍学,是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重要措施。
关颖介绍说,我们参与的一项全国未成年犯调查显示,在2000余名在押的未成年犯中,有74.2%的孩子在犯罪前是闲散于社会上的少年,他们中的许多人是在初中毕业前、甚至在小学时离开学校的。旷课逃学--离开学校--闲散于社会,是多数孩子走上犯罪道路的基本路径。学业失败是未成年人走上犯罪道路的起点,防止学生辍学,是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重要措施。
有的孩子在学期间学习跟不上,就放弃了学习在社会上混,父母管不了只好听之任之;有的孩子行为不端,影响了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学校就设法让孩子中止学业。这样做都是违反了法律规定。
关颖指出,按照《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学校不得开除未成年学生。对于有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学生,学校和父母无力管教或者管教无效的,可以按照有关规定将其送专门学校继续接受教育。
在现实生活中,有的孩子因为违法犯罪被拘留、逮捕、判刑了,他们的人身自由受到限制,受教育权也往往被忽略了。
关颖说,按照我国有关法律规定,如果他们还没有完成义务教育,应当对他们进行义务教育。在未成年犯被执行刑罚期间,执行机关既要改造他们的思想,又要使他们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以有利于他们身心发育和成长。父母作为孩子的监护人,要配合有关部门,帮助孩子接受义务教育,并有权维护孩子的受教育权。(记者周润健)
来源: 新华网 [编辑]: 成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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