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时评:由贵州“瓮安事件”叩问信息公开
人民时评:看省委书记谈瓮安事件“有深层次原因”
瓮安死亡少女
这一事件引起了许多人的深层思考,而值得我们高度注意的是,从事件的最初起因,到事后的各种传闻,再到新闻发布会上的追问,都暴露出了一个问题:信息不通畅。
对这些传闻和猜疑,如果不去及时予以澄清、以正视听,难免令人将信将疑。人们接受信息的心理特点表明,面对一种信息传闻,人们大多是本着“宁可信其有”的原则。当相信这些属实时,普通民众都会感到震惊,更何况死者亲属?这便是传闻的杀伤力。在这次新闻发布会上,各方记者提问的依据正是这些传闻。可以说,对这些传闻的姑息,是导致这次事件发生的重要原因。
这就不由得人们不去发问,从22日到28日的大约六天时间里,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为何对这些传闻充耳不闻?为何对这些传闻无动于衷、听之任之?是对传闻不屑于理会吗?是觉得对社会澄清事实真相,对民众把情况解释清楚不必要吗?是怕越描越黑、越解释越惹火烧身吗?
且不说知情权是现代社会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且不说信息公开是现代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对于政府和部门来说,我们尤其需要知晓信息不公开、不通畅带来的恶果。对各种疑虑、猜疑、传闻,你反应迟钝,往往就会让民众认为是真的有猫腻,更可能会被一些别有用心的人诸如黑恶势力等利用。在打造阳光政府、透明政府的理念下,如果还是习惯于捂盖子、护短处,习惯于对民众需要知道的信息不公布或只是走形式,习惯于对各种传闻存疑消息不说明、不澄清。那么,就不光是跟不上形势、成为时代的落伍者的问题了,还会掩盖矛盾、发酵矛盾、激化矛盾、升级矛盾。分析一些群体性事件爆发成因,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在于此。
在这个意义上,“瓮安事件”叩问了信息公开的深度。信息公开绝不仅仅是对有关文件、报告的全文发布,也不仅限于对工作情况的总结、说明。其本质和灵魂在于,及时把握民众的信息需求,把握民众的思想动态,坚持“民之所需我之所供”的原则,在第一时间发布有关信息,达到满足信息需求、解疑释惑、消除矛盾的效果。
事实表明,面对这样的要求,许多地方政府和部门差距还不小,最需要还是检视这种差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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