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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强面对灾难 携手重建家园

 历史将永远铭记这一刻:2008年5月12日14时28分,震惊世界的四川汶川特大地震爆发。

   这场大地震,既是人世间的一场重大磨难,也是前进中的一场重大考验。

 

   道路可以阻断,房屋可以摧毁,但摧毁不了抗震救灾的决心,摧毁不了在废墟上重建美好家园的信心。

 

   一年来,四川灾区法院同心协力,共克时艰,在最高法院直接关心和全国法院的大力援助下,在各级党委领导下,坚持一手抓灾后恢复重建,一手抓审判工作,有力维护了灾区的和谐稳定。

 

   一年来,灾区法院干警用坚定的信念、坚强的意志、坚韧的努力战胜了磨难、经受住了考验,向党和人民交出了一份合格答卷。

 

    恢复重建有序开展

 

   四川法院在这次大地震中损失惨重,22个中、基层法院的审判综合楼、98个人民法庭垮塌或成为危房,147个中、基层法院的审判综合楼、71个人民法庭遭受不同程度的损坏,331辆警车、930套通讯网络、8400台(件)办公设备损毁,房屋、财物等直接经济损失逾16.19亿元。

 

   四川法院特别是灾区法院同心同德,共克时艰,科学谋划,统筹发展,努力加快灾后恢复重建。

 

   灾情发生后,全省近万名干警及家属无处栖身。在最高法院组织协调下,第一时间为灾区法院购置安装2400顶帐篷,四川高院安排全省17个中院对口支援,向灾区法院运送方便面、饮用水近万吨;在全国兄弟法院援助下,加班加点,以最快速度为灾区法院安装8400平方米活动板房,解决灾后干警生活之需。一方有难,八方支援。全国各级法院的积极援助,让灾区法院充分感受到了家的温暖,也增强了干警重建美好家园的信心。

 

   大地震给灾区法院带来了不小的人员伤亡,共有31人失踪,91人受伤。随着灾后大量矛盾纠纷涌入法院,案多人少的矛盾尤其突出。很多法院存在人员缺口,法官面临很大的工作和精神压力。四川高院在人员配备方面向灾区倾斜,通过考录、选调等方式,优先为受灾严重的法院补充法官78名、招录法官助理96名。

 

   很多法官一边承受着失去亲人和同事的巨大痛苦,一边还加班加点工作。为此,四川高院聘请了心理专家,对灾区法院干警进行心理疏导和干预,使他们尽快从阴霾中走出来。灾区各法院也把关爱干警放在重要位置上,积极通过各种方式,帮助他们缓解和释放压力。

 

   震后,灾区法院被迫在帐篷和板房里办公。为了配合地方党委、政府安置灾民和恢复重建的需要,很多法院办公地点已搬迁多次。现在他们的办公楼有了眉目。经过各级法院积极有效的沟通协调,全省39个灾区法院179个项目纳入恢复重建规划。为加快灾后恢复重建,四川高院党组提出明确要求:抓紧落实规划,保障建设进度,注意建设质量,不出安全事故,防止腐败发生。灾区法院都成立了重建领导小组,抓住有利时机,制定了具体措施。

 

    一个清晰的灾区重建时间表正在形成:截至4月底,已完成立项审批62个,75个项目完成土地划拨,8个项目已开工重建;今年年底前,全省法院修复加固项目48个、人民法庭重建项目106个将竣工;2010年前,33个审判法庭重建项目将全面竣工。届时,所有的灾区法官都将告别简陋的板房,搬进安全舒适的楼房中。

 

    积极回应群众需求

 

   抢险救灾阶段结束后,新矛盾、新冲突层出不穷,灾区群众的司法需求逐渐凸显。灾区法院维护社会稳定、化解矛盾纠纷的责任很重,压力极大。

 

   为此,灾区法院及时调整工作重心,迅速恢复审判秩序。在这一过程中,大家克服了很多困难:许多法官要忍受失去亲人和战友的极大痛苦开展工作,许多法官要冒着生命危险进入办公楼抢出审判卷宗。

 

   办公楼、审判庭严重受损,很多法院就在临时搭建起的帐篷里受理当事人诉讼。震后第三天,什邡法院就在临时办公点受理了一起因地震造成的返还财产案;震后不到一周,在搭建的临时审判庭里,他们就开庭审理一起离婚纠纷案。

 

   为第一时间倾听群众呼声,第一时间化解矛盾纠纷,全省共有18个法院主动延伸服务触角,在临时安置点设立便民服务站,解决群众疑问,回应群众需求。

 

   四川高院党组明确提出:“要设身处地为群众着想,怀着深厚的感情开展工作。”灾区法官也以前所未有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满腔热情对待灾区群众。

 

   “如果我们多一份爱心,当事人就会少一份忧心;如果我们多一份耐心,法院就会少一件诉讼纠纷;如果我们多一份责任心,社会就会多一份和谐稳定。”处在极重灾区的北川法院明确提出这样的要求。截至目前,他们解答、接待群众咨询3200人次,将大量矛盾化解在诉前。

 

   灾区大部分中、基层法院专门设立“灾区立案窗口”,安排专人对涉灾案件进行立案审查。他们不断加大涉灾案件司法救助力度,开辟灾民绿色通道,对受伤灾民和行动不便的当事人上门受理起诉,放宽涉灾案件当事人经济困难证明标准,减少诉讼费减、免、缓审批环节。成都、广元等地法院成立“涉灾案件速裁小组”,由审判经验丰富的法官组成合议庭,专门负责审理简单的涉灾民商事案件,强化调解力度,保证快审快裁。

 

   为更好服务灾区重建,彭州法院积极响应市委号召,及时启动“法官任村官”活动。4月3日,首批10名法官“村官”奔赴重灾区红岩镇的10个村社,通过实地走访,掌握社情动态和农户情况;发挥自身特长,耐心细致地为村民们提供法律服务;向村社干部宣讲灾后重建的法律法规,为村委会做好参谋工作。很多灾民有话愿意跟他们讲,有事愿意跟他们谈,亲切地称他们为“知心人”。

 

   都江堰市、汶川等法院要求每个法官都要具体联系一至二个乡镇或部门,定期走到群众中去,为他们提供动态的法律服务。

 

   地震造成道路不畅,群众到法院一趟很不方便。在北川,境内多处道路严重塌方或被堰塞湖阻断,11个乡镇到县上需绕行700余公里,坐车也得需要一天的时间。在青川,道路崎岖不平,余震一直不断,群众来趟县城也非常困难。为了不牵扯群众过多精力,让他们全力进行恢复重建,法官们深入到各乡镇,巡回审理案件,走进田间地头,与当事人“零距离”接触,为他们排忧解难。据了解,震后,全省有180多个“院坝法庭”、“帐篷法庭”、“车载法庭”活跃在田间地头,巡回审判300多次。

 

    努力维护灾区和谐

 

   震后仅10多天,彭州法院执行局法官就为家住重灾区都江堰市玉堂镇的张国平送去3000元执行款。张国平激动得连声道谢:“感谢法院雪中送炭,解了我的燃眉之急!”

 

   执行法官在排查涉及灾区申请人的案件时,了解到张国平家虽无人员伤亡,但住房已成危房,一家人住在受灾群众安置点。法官当即表示要加大执行力度,一定为他执行到案款。经过多日查找,终于将被执行人逮了个正着。得知张国平家受灾情况后,被执行人表示哪怕自己再困难,也要履行义务,为灾区尽责。两天后,他将自己筹到的3000元交到法院。2008年5月25日,执行人员专程前往都江堰将案款送到张国平手中。

 

   急灾区群众之所急,想灾区群众之所想。四川法院要求对申请人来自灾区的案件开通执行绿色通道,优先安排办案人员、优先满足办案所需的车辆等物质保障,优先采取执行措施,优先划款。对被执行人未受灾,具有一定履行能力但拒不履行的,坚决采取强制措施;对被执行人虽未受灾但又确无履行能力的,尽量做其工作,力争履行部分执行款;对被执行人也是灾民的,要努力做双方的思想工作,争取和解。

 

   为加快灾后恢复重建,四川高院积极建言献策。针对灾后恢复重建的关键环节和重点难点问题,围绕资源开发、环境污染、土地征用与补偿等方面,超前思考,主动应对,提出司法建议,得到省委、省政府肯定和采纳,把问题有效解决在萌芽阶段。

 

   灾区的涉诉信访当事人95%以上为受灾群众,反映问题敏感,情绪较为激动。处理不好,容易激化矛盾。本着抓早、抓细、抓实的要求,灾区法院对灾民信访形势定期分析、预测,对群众的合理诉求,千方百计给予满足;对群众不合法但有一定合理性的诉求,尽力帮助协调解决;对群众诉求不合法又不合理的要求,努力做好解释工作。截至4月底,灾区法院共接待群众来信来访170多人次,90%以上的问题得到妥善化解。

 

   受金融危机的冲击,灾区大量外出农民工失业返乡。刚刚失去家园和亲人的他们,又失去了工作。针对这一现实,灾区法院努力为返乡农民工提供优质服务,化解影响和谐的不稳定因素。对失业农民工因地震引发的遗产继承、抚恤金纠纷、相邻权纠纷等,加强诉讼调解,晓之以情,动之以理,尽量消除当事人与其亲友、邻里之间的矛盾,引导他们相互体谅、共渡难关;依法妥善处理农民工土地流转纠纷,保护其土地承包经营权,解决其基本生存问题。灾区法院还加强与上海、广东等沿海法院的区域合作,成立专门合议庭,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社保、工伤保险等问题。截至4月底,四川法院审理涉灾区农民工案件293件,为近200名农民工讨回工资40多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