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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修理厂打工砸断大腿 单位推诿索赔无门

 

农民工修理厂打工砸断大腿 单位推诿索赔无门

 

时间:20091124  来源:贵州法制网  作者:张斌 苏丹

 

本网讯 编者按:20岁的农民工张汤华在贵阳市金华镇一家汽车修理厂上班,去年的524日上午11时左右,修理厂老板舒平安排他负责维修汽车大梁,当钢丝绳吊起大梁时,钢丝绳断裂砸断了他的右大腿。由于伤情较重,至今没有医好。修理厂负责人舒平在花了近10万元医药费后便拒绝支付医药费用,当张汤华找到汽车修理厂法定代表袁明芳(营业执照上名字)时,袁称张汤华索赔的相关费用与自己毫无相干。

 

 

袁明芳的营业执照至今还提供给他人修车

 

  无奈中,张汤华被迫出院,未治好的腿已出现骨髓炎并且严重萎缩,导致一只脚已经无法走路。其母亲多次找到修理厂袁明芳和舒平,但均索赔无门。

房东办照当法人只为租房  三修理厂共用一个执照

  记者在清镇市犁倭乡,找到了已经搬到犁倭乡开汽车修理厂的舒平,他称当时与他一起租用袁明芳家门面修车的还有另两家,他们3家修理厂使用的营业执照,是房东袁明芳提供的,法定代表人也是袁明芳的名字。舒平称,袁明芳家并没有修车,她办理的执照是为租她家门面修车者提供方便,其执照系一照多用。袁明芳以前每年收他的房租费4000元,后来每年收6000元。他称张汤华是在他租用袁明芳家一楼左边第一间门面期间发生的受伤事故,他咨询律师后认为,袁明芳对张汤华受伤负有不可推卸的法律责任。

 

 

工商所长请袁明芳向记者出示至今尚在使用的营业执照

 

  在金华镇工商所,记者向谢所长了解情况后得知袁明芳2007326日以自己的名誉办理了汽车修理厂营业执照,有效期为2007326日至2011326日,编号为5201123220179,经营范围是汽车修理、汽车美容、汽车零配件零售,经营场所在乌当区金华镇金龙村。谢所长称,工商部门多次巡查该修理厂时,袁明芳均拿出她的营业执照,对执法人员称该修理厂一直是她的。谢所长说,他是后来才知道袁明芳修理厂营业执照一照多用。他表示工商部门将展开调查,一照多用将依法严肃处理。

家属无奈依法维权 袁明芳被列为被告

  据张汤华的母亲王光秀介绍,她与丈夫只有独生子张汤华,张汤华被砸断腿后,她多次找过舒平和袁明芳,舒平称没有钱了,袁明芳称不关她的事,还多次威胁叫她别再去烦她,袁明芳的丈夫称“再去找麻烦,就将她砸丢出去”。她称在艰难的维权路上已投诉无门,至今被袁明芳家吓得“不敢再去”。她坚信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会重视她家的遭遇。她除了向新闻媒体求助外,还求助了法律援助。贵州威驰律师事务所李康春律师接受记者采访时称,律师事务所已经同意无偿帮助张汤华。他已到过袁明芳家和舒平现在的修理厂以及有关部门调查,袁明芳用家庭住房办理修理厂营业执照,其住房又实际开办修理厂,开办的修理厂所谓老板舒平并没有营业执照,使用的营业执照系袁明芳提供,因此袁明芳自称张汤华受伤索赔相关费用“与其无关”的主张是自欺欺人。他称不管袁明芳怎样认为自己“没有责任”,最终都得以法院判决为准。他已收集到大量证据,决定用法律武器帮助张汤华维权,他将把袁明芳列为被告。

 

 

张汤华受重伤的右小腿已严重萎缩

 

  采访中,房东袁明芳称自己只是租房给他人开修理厂,因此她认为张汤华在舒平手里上班,受伤所产生的相关索赔费用“与她无关”,但如果张汤华的代理律师将她告上法庭,她将出庭应诉。最终以法院判决为准。(完)

责任编辑:苏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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