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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顺警方:民警枪杀村民系现场处置经验不足

 

安顺警方:民警枪杀村民系现场处置经验不足

 

2010-01-18  来源:重庆晨网  记者:郎清湘

 

关岭县公安局坡贡派出所。本网记者 郎清湘 摄.JPG

关岭县公安局坡贡派出所。记者 郎清湘

 

(重庆晨网特派记者郎清湘 1723:00贵州安顺报道) 17日,贵州省安顺市关岭县公安局坡贡派出所副所长张磊12日使用枪支致两村民死亡案中的尸检报告披露:死者郭永华头部中弹,死者郭永志右大腿和头部中弹。

18日上午11点在安顺市政府,将召开副所长张磊开枪打死两名村民案的第二次新闻发布会。

律师认为警方在推诿责任

据记者多方了解,公安部督察局一名警务督察人员自14日抵达安顺后,参与了事件调查,并将全程监督案件的调查。

对于张磊有无必要两枪都打向足以致命的头部,以及先打腿部致使对方无反抗能力后,又冲头部开枪的问题,安顺警方负责人告诉新华社记者,从目前初步掌握的情况来看,张磊临场处置经验不足,存在处置不当的问题,没能很好掌控住局面,张磊及协勤当时确实受到当事人攻击和抓扯,但有无必要开枪示警值得商榷。警方将根据下一步的调查结果依法依规处理。

此前的13日新闻发布会上,官方宣布该案为袭警抢枪

17日晚上,两名死者家属委托的北京市义派律师事务所律师徐建国对本网记者说,尸检报告需要拿到后,征求死者家属意见,才能确定是否需要重新鉴定。

对于官方张磊临场处置经验不足,存在处置不当的问题的解释,作为本案被害人的代理律师徐建国表示严重不认同,警方不能以经验不足、处置不当’8个字解决整个问题,两条人命没了!严格地说,本案依照法律有关规定,应按故意杀人论处。

 

当事人对开枪细节描述冲突

 

17日出版的安顺当地报纸《黔中早报》03版刊登了该案的整版报道,并在头版头条做了导读。

这篇题为《祸起1360元退亲款》的关岭“1·12”枪击案追踪报道,采访了发生纠纷案的另一当事人戴寸忠称,郭家兄弟等7人在案发时曾在镇上喝了五六斤白酒,且事情起因系郭家兄弟先动手,此后,郭家兄弟与派出所副所长张磊发生撕扯并将其逼到阴沟,张磊鸣枪警告后,郭家兄弟继续扑向张磊。

17日,戴寸忠父子三名当事人在接受本网记者采访时称,戴寸忠是在15日下午5点左右在断桥镇派出所接受的采访,采访人和陪同采访人包括记者和身着便衣的警察。

戴寸忠向本网记者在内的多家媒体采访时,回忆开枪细节时与《祸起1360元退亲款》的报道内容有冲突:他前面有围观的群众,他没看到开枪的细节。

《祸起1360元退亲款》报道还援引目击者的话称,当晚,郭家人挨家逐户打招呼,不准讲真话,否则炸了你家房子。

该案中的另一名当事人郭永文17日再三强调,他们绝对没有做出这样的举动,且《黔中早报》的报道与事实有出入。

即将在18日上午11点举行的第二次新闻发布会,或将公布开枪细节。

引起争议的警察开枪打死人,政府用救济款补偿的领取条。本网记者 郎清向 摄.JPG

当地政府开出用救济款补偿的领取条。记者 郎清湘 摄

 

死者家属所领70万补偿款竟是救济款

 

(重庆晨网记者 郎清湘 1723点贵州安顺报道)贵州被派出所副所长张磊开枪打死的郭永华和郭永志堂兄弟家属,17日各领取了35万元补偿款的余款32万元。

蹊跷的是,这笔在《补偿协议》载明的70万元补偿款,竟然是来自关岭自治县坡贡镇民政福利办公室的救济款!

17日下午,坡贡镇民政福利办公室共给两个死者的家属开出了供给12份领条,其中郭永华的8名家属有7人获得4.3万元,一人获得4.9万元;郭永志的4名家属各获得8.75万元。领取收条后死者家属换去了现金支票,然后到信用社进行了转账。

为什么要将70万元补偿款的剩余款项64万元分成12份?给死者家属开领条的镇政府工作人员说,这样好面对县政府了。

记者在领条上看到,领款人领取到得补偿款项目竟然名为坡贡镇救济款

救济款是由政府拨款和捐赠构成,民政部和财政部的文件规定,救济款的主要用途是救灾,救济困难群众等。

民政部的文件规定,救济款不得挪作他用,且在发放过程中必须坚持民主评议、登记造册、张榜公布、公开发放的程序。对于违反有关规定的,要追究有关单位和当事人的责任。

此前,坡贡镇党委书记罗兴平说,根据县政府尽快安葬尸体的要求,镇里向县财政借款70万元作为对两名死者家属的补偿款。

有网友说,这是用公款杀人

在贫困山区,35万对于一个家庭还是笔大数目。网友游人D呼吁政府给死者家属补偿款,在某种程度上是催使类似案件的发生:政府不能这样做呀,这不是鼓励袭警’‘抢枪吗,老百姓有时为35万还真可能这样做。

坡贡派出所门口张贴的希望县局配枪的文件。(建议第七条)本网记者 郎清湘 摄.JPG
坡贡派出所门口张贴的希望县局配枪的文件。记者 郎清湘

 

事发时副所长张磊领枪不足一月

 

(重庆晨网记者郎清湘 172300贵州安顺报道)坡贡镇派出所副所长张磊领枪还不到一个月,就发生了打死两名村民的案件!

在坡贡镇派出所门口张贴的《坡贡派出所开门评警工作总结》显示,2009123日,按照关岭县公安局的部署,该所召开了由党政机关代表和人大代表等多人参加的座谈会。

参加会议的领导和同志们都在会上发了言,肯定了我所得工作,同时也提出了一些好的意见和建议7条建议中的最后一条是:希望县公安局能把枪配到派出所。

17日,在坡贡派出所蹲点的关岭县公安局分管刑侦工作的副局长罗成说,公安机关出于冬季严打的需要,枪是200912月底配到坡贡派出所的,领枪时有分管枪械的副局长签字。

据了解,公安部对枪械管理一直遵循枪弹分离,双人双锁的原则。具体到张磊,枪和子弹是否违反了这一原则,仍是疑问。

多名警方人士拒绝就配枪不足一月发生两条命案发表观点。

开枪打死两村民的派出所副所长张磊。记者 郎清湘 摄_副本.jpg

当事民警,坡贡镇派出所副所长张磊。记者 郎清湘 摄

 

当事警察张磊曾获得多次嘉奖

 

(重庆晨网记者特派郎清湘 172300贵州安顺报道)17日,关岭县公安局党委委员、政工室主任王湛接受本网记者采访时,回答了张磊的从警经历、培训情况和获奖情况。

 

同批民警中张磊提拔较快

 

张磊,19773月出生,贵州平坝县虹湖机械厂的工人子弟。

19957月,张磊毕业于虹湖机械厂职业中学,199712月通过考试参加公安工作。

19983151,张磊参加原安顺地区公安处人民警察初任培训,培训结束后被分配到关岭县公安局上关镇派出所工作。

在上关镇派出所担任了20多年的协勤先生对在上关派出所一直担任内勤的张磊评价是:人不错,很能干,几任所长都说他干的不错。

而在派出所食堂工作一名40岁左右的女工则说,张磊脾气有点暴。记者让她举例,她没有举出来。

200310月,张磊调任岗乌派出所任副所长。

王湛说,与张磊一起分配到关岭县公安局一共10多个民警,张磊的提拔是比较快的。但他强调,岗乌派出所有正所长主持工作,张磊只是具体的执行者。

20083月,张磊调任只有三个人的坡贡派出所任副所长,主持该所工作,独当一面。

记者在坡贡镇街头采访时,镇上百姓反应说,张磊脾气比较火爆。

 

妻子生小孩张磊不在身边

 

有传言称,张磊在当地政府有亲戚。王湛表示,他们从未听说,并举其妻子调动加以证实。

王湛说,在民警家属的座谈会上,张磊妻子曾哭泣说,张磊爱工作胜过爱家。

王湛提到,张磊妻子在生小孩时,孩子差点保不住,张磊由于忙工作都没有到医院。

张磊在谈恋爱时,成为其妻子的女朋友当时在六枝特区担老师,成家后,他们通过自己的努力,老婆调到了关岭做老师。

警方统计,张磊从警以来多次获得奖励:曾连续在1999年和2000年获得原安顺地区公安处优秀责任区民警称号,2001年被贵州省公安厅评为全省优秀责任区民警,三次受到县公安局嘉奖。

记者希望能够找到张磊妻子进行采访,但通过警方努力和记者寻找均未果。

 

一年多前参加过持枪训练

 

迄今为止,张磊进入警队后共接受过14项培训,其中2008428参加过县局警务实战技能培训;2008729811,参加过县局战训合一、轮训轮值培训(含有枪支培训)。张磊最后参加一次培训是在200984日,参加了县局兼职督察员培训。

按照时间计算,张磊与枪接触的最后一次培训距今只有17个月,其配枪也不到半个月。

死者家属代理律师徐建国。本网记者 郎清湘 摄.JPG

死者家属代理律师徐建国。记者 郎清湘 摄

 

律师:事件可按故意杀人定罪量刑

 

(重庆晨网特派记者郎清湘 1723:00贵州安顺报道)17日,北京市义派律师事务所律师徐建国就派出所副所长张磊开枪打死两名村民案,通过特快专递向贵州省公安厅、安顺市检察院、关岭县公安局邮寄了《律师函》。

律师函提出了三个问题,徐建国认为,本案依法应按故意杀人定罪量刑;本案依法应异地管辖;除张磊、王道胜应负刑事责任之外,其他人员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徐建国曾代理过天门城管打死人案安徽白宫书记致人死亡案昆明小学生卖淫案等多起案件的原告和被告律师。

115,北京市义派律师事务所接受死者郭永华之妻胡家英、死者郭永志之妻杨炳珍的委托,指派徐建国律师担任其代理人。

 

应按故意杀人定罪量刑

 

徐建国根据目击者的描述认为,本案中,张磊直接朝郭永华的头部开枪,张磊朝郭永志右大腿开枪后,张磊又在其后脑补开一枪,难道如此情节恶劣、后果特别严重的犯罪行为不能认定为故意杀人吗?

安顺市政府在13日召开了一个没有任何案件细节的新闻发布会称,称郭永华和郭永志因打架袭警并抢枪被击毙。

徐建国质问:郭永华、郭永志赤手空拳是如何袭警的?郭永华、郭永志与他人是因姻亲引发的纠纷,充其量也只能是一件民事纠纷案件,民事纠纷需要动用枪械吗?既然是袭警,作为人民警察制服犯罪分子失去继续实施犯罪能力就行了,而张磊为什么要枪击郭永华的头部?当郭永志被击中大腿后,完全失去了继续实施犯罪能力,张磊为什么又要朝其头部开枪射击。

徐建国认为,根据媒体公开报道的细节,坡贡派出所协勤王道胜系本案的共犯。

 

本案依法应异地管辖

   

张磊是安顺市关岭县公安局坡贡派出所的副所长,王道胜是安顺市关岭县公安局坡贡派出所的协警。张磊持有的枪支是关岭县公安局配发的,关岭县公安局在本案中难脱干系。

徐建国律师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恳请安顺市将此案指定异地管辖。

该条款规定,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也有权要求他们回避:(一)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的。

 

其他人员应承担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第二十三条规定,配备、配置枪支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妥善保管枪支,确保枪支安全。配备、配置枪支的单位,必须明确枪支管理责任,指定专人负责,应当有牢固的专用保管设施,枪支、弹药应当分开存放。对交由个人使用的枪支,必须建立严格的枪支登记、交接、检查、保养等管理制度,使用完毕,及时收回

公安部五条禁令规定,严禁违反枪支管理使用规定,违者予以纪律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予以辞退或开除。

五条禁令还对枪支事故的责任主体进行了明确:民警违反规定使用枪支致人死亡的,或者持枪犯罪的,对所在单位直接领导、主要领导予以撤职;情节恶劣、后果严重的,上一级单位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应引咎辞职或者予以撤职。

徐建国据上述法律和规定认为质疑,安顺市关岭县公安局分管枪支的领导和职能部门是否履行了其法定职责。

徐建国建议安顺市公安局,对照法律法规查明事实,给予分管枪支的领导和职能部门相应的行政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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