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律师网

以梁启超评李鸿章的话“敬李之才,惜李之识,悲李之遇” 评价肖扬

 

以梁启超评李鸿章的话敬李之才,惜李之识,悲李之遇评价肖扬

 

2008-11-17  来源:网易博客

 

有人曾以梁启超评李鸿章的话评价肖扬:敬李之才,惜李之识,悲李之遇。

 

2007年,肖扬完成了他任内最后一件大事,收回了死刑复核权。70岁的他也就要离开了。

三个月后,这位主政中国十年法院工作的大法官将卸下院长一职,走出北京东郊民巷最高法院的院门。他会带着怎样的心情离开,没有人知道。

   近乎十年前,踌躇满志的肖扬终于站在了中国最高法院院长的席位上。那一年,他已经60岁。

   24岁从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毕业后,肖扬当过法律教员和公安干事。之后15年都在干党务工作。

   那15年与法律无关的日子,成为肖扬人生最大的遗憾。他说,这个国家的遗憾,在于法治中断了很久;而他个人的遗憾在于,学了法律却很长时间没有干与法律有关的事。

   1983年,偶然机缘下肖扬重返法律圈。45岁的他,只争朝夕。

   1998年,肖扬开启最高法院院长之责,60岁的他,更加只争朝夕。

   收回死刑复核权时,肖扬说过,要让每个死刑案件都经得起历史的检验。

   一位法律学者说,肖扬带给中国司法的价值以及伴随的争议,也将交由历史去检验。但是,作为法律人,我们感谢他。假以时日,五年,十年后,中国人都会感谢他。

  

  上下不讨好的大法官

   肖扬入主最高法的前五年,曾被认为政治上幼稚

   这个评价源于他脱离中国现实的司法改革。

   不幸的是,他的改革似也未能获得多数基层法官的理解。

   基层法官们抱怨,肖扬担任最高法院院长的十年,是他们最忙最累的十年。统一司法考试让很多人进不了法院,特别是在中西部,法官后继乏人,令人心忧。最高法院推行法官职业化,学习、培训太多,很多法官应付不来。

   相应地,法官待遇却没有实质改善。苦盼多年的法官津贴在2007年姗姗来迟,一位高级法院厅长说,看着拿到手的230块钱,哭笑不得。

   也是在这一年,当有些部门在揽权揽财时,法院大幅下调诉讼费。肖扬解释说,想让有理无钱的人都能打得起官司。法院诉讼费的锐减,令偏远地区基层法院的运转都成问题。

   在这些法官眼里,他们的院长太弱势,有人甚至说他是三交院长:交枪、交权、交钱。

   当司法部长时,肖扬就以出名。他主张司法部将律师交出去,让律师走向市场,一度引起地方司法厅局的不满。有人说,他还想把公证、劳教也交出去,身边人说他傻。

   肖扬也在1989年,时任广东省检察院检察长时,他建立了中国第一个反贪局,并倡导立一部反贪法。有人评论说,反贪局的成立,是向世界公开承认,中国是有贪污腐败。

   任司法部长时,他把法律援助制度引进中国。这个不赚钱的活儿,被分派到各个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头上,这被律所视为劳民伤财,加重负担。

   从最高检察院到司法部,再到最高法院,肖扬干了很多事,却鲜有让他所在系统内的人们直接受益。

   一位与肖扬同事的法官说,十年司法改革,一定程度是部门扩权的过程。但肖却在不断让渡权力。他所做的努力,就是为了让司法的归司法,让行政的归行政,还原法院本来面目,让法院心无旁骛地专事审判。

   肖超越部门本位主义的改革思想,让法院系统扩权,特别是经济权力的希望落空。

   然而,理解肖扬的人,却深感希望。曾在他身边工作过的人说,有他在就有朝气。

   一位知名时事评论员听过肖的演讲。他说精彩程度不亚于法学家,说理充分而且充满激情。在最高法院的内部讲话,肖扬也以其开明和大胆让很多法官击节叫好。

   他们中的一位说,肖扬对现代法治观念的体认,常让人觉得他不是50年代的法科生。50年代苏联法与国家的理论占据主导,并非真正意义上的西方法学。甚至有人说,那个时代的人学的不是法,学的是怎么整人。

  

  给中央领导上课

   1998年底,中国法院全面实行审判公开。这是肖上台后做的一件大事。

   手持身份证的普通公民和持记者证的媒体记者走进了此前神秘的法院大院,当在法庭聆听控辩双方的交锋时,他们获得了完全崭新的体验。

   意大利法学家贝卡利亚曾说过,审判应当公开,犯罪的证据应当公开,以便使或许是社会唯一制约手段的舆论能够约束强力和欲望。

   肖扬应是深以为然,他说,公正不仅应当实现,而且应当以人们看得见的方式实现。

  正义是看得见的正义这些法治文明的常识性表达,常被法学者提及,但在中国最高司法官员口中说出此话的,肖扬是第一人。

   一位最高法院法官说,肖扬这些年所做的,大多是现代法治中的常识性安排,但就是这些常识也是那么难以实现。在这种环境下,他只能以客家人特有的执著和韧劲一点点地做。有人这么说。

   1938年,出身于广东河源县贫苦家庭的肖扬,天性中携着客家人强大的抱负心和宽阔眼界。他有客家人的坚忍,有法律人的自觉,也深谙中国现实政治规则。正是他当司法部长的第二年,他力推向中央领导举办法制讲座。

   1994129,中央政治局上了首堂法制课。之后,中央领导听法制课成为制度。

   次年,筹备第三次讲座时,肖扬向中央提出,希望介绍法律界最关注的依法治国问题,正是在这一次讲座的总结讲话中,作为最高领导的江泽民第一次提出了依法治国方略。

   从此,法律实务界和法学界关于依法治国的探讨形成热潮,有关法制法治的讨论成为思想界的焦点。

   接近他的人这样解释肖扬的开明:他历经中国法治衰兴之路,他从开风气之先的广东起步,他爱好的法律史给他以熏陶。

   有人说,他是在为开明思想和审判独立奋斗。也有人说,他太激进,太理想主义。

   肖扬致力推进的司法专业化也招致非议。在任最高法院院长的第二年,1999年,最高法院广发英雄帖,从资深律师和学者中选拔法官。结果应者寥寥。

   有人戏称,资深律师一个案子的律师费,抵得上首席大法官一辈子的工资,怎么可能看得上最高法院法官这种清淡之职?

   作为中国的首席大法官,肖扬一个月的法官津贴是340元。

   从社会法律精英中纳贤以失败终,但肖扬做成了另一件事——2001年起,初任法官必须以通过国家司法考试为前提。中国从此告别了以政治合格为主的法官任用标准。法官这一党和国家的法律工作者,第一次有了专业方面的任职要求。

  

  司法改革家

   2002年,中国法官们卸下半个世纪有着专政色彩的肩章大盖帽,换上法袍用上法槌。肖扬一心坚持要从里到外改造中国法院工作者,要让他们更像真正的法官。

   肖说,法律的权威,与其说是一种权力,毋宁说是一种威望。

   然而,这一彰显法庭威仪的举措也让他受到指责。有些人诟病其为只重形式不重实质;更尖锐的质问是,为何搞那么多西方的玩意儿?

   2004年,作为中国20年来首次访美的最高法院院长,肖扬在耶鲁大学法学院做了一次演讲。司法改革怎样处理司法机关和其他权力机关的关系?有位美国教授这样发问。肖谈到了地方保护主义的问题,到场旁听者说,显然他的回答不能让人满意,当然,身为中国大法官在这样的场合也不可能给出一个让人满意的回答。

   另一位美国教授问,最高法院打算怎样通过司法保护宪法权利。肖扬回答说,根据中国的法律,解释宪法的权力在于全国人大常委会,最高法院没有权力解释宪法,也不能做出违宪审查。但有一个趋势,那就是宪法权利越来越受到重视,有关宪法权利的诉讼会越来越多地出现。

   在那次演讲上,他和当时的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大法官奥康纳分享了各自职责的差异,这番比照,引来了掌声和欢笑声。

   同是大国之大法官,肖扬深知,身边这位美国同行要远比他拥有更多来自法律所赋予的尊荣和权威。

   然而,民众对司法的极度不信任,让肖企图重建法院权威的努力显得非常尴尬。

   当房屋被拆得不到合理赔偿、法院又迫于政府压力无法为他们主持公道时,民众不相信法院;当吃了原告吃被告的法官形象在坊间流传时,民众不相信法院。

   肖扬推出错案追究制,希望能保证个案的质量,却使法院内部生起请示之风,充斥行政式命令。为解决案件久拖不决,他提出公正与效率并举,有人说,法院的唯一目标就是追求公正。

   他显然无法解决司法权威缺失的问题,他只能保证每次遇到拦车告状的人,都停下来。他说,要么有冤情,要么有审判不公问题,总是有难处,老百姓才会采取这个办法。

   一位学者说,最高法院院长领导司法改革,这本身就是个悖论。因为法院也是改革的对象。

   肖扬在这个悖论中行走了十年。

   有学者说,肖扬开启了中国司法改革的空间。尽管诸多探索是社会合力的结果,肖扬作为重要的参与者和推动者,功不可没。

  他逆来顺受,立志改革却无能为力。一位基层法院院长这样理解他们的最高院长。这位西北一隅的法官说,肖扬卸任那天,会给老院长寄封信,感谢他和他的十年。

 

网页链接:http://hplc2.blog.163.com/blog/static/5254682008101773345197/?fromdm&fromSearch&isFromSearchEngine=yes

 

 

本站声明: “本网站系非营利性网站,旨在宣扬法律意识,弘扬法治正义,交流执业学习心得。本网内部分文章系来自其他网站,目的只做为交流学习之用,其相应的权利均属于原权利人。如权利人认为不妥,请来电或来函说明,本网页随即停止转载和使用。望谅解本网未先征求意见,谢谢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