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晓松被判拘役6个月 自称酒令智昏以我为戒
本报讯 (记者朱燕)昨日下午,著名音乐人高晓松因醉酒驾车造成4车追尾事故,被控危险驾驶罪在东城法院出庭受审。法官当庭宣判其罪名成立,判处拘役6个月,处罚金4000元。
同日,东城法院以危险驾驶罪判处醉驾入刑后北京首个醉驾司机李俊杰拘役2个月,罚金1000元。
庭审未开始鞠躬认罪
昨日下午2时30分许,高晓松在两名法警押送下进入法庭。高晓松并未穿囚服,而是身着一件白色T恤。面对几十台相机的咔嚓声,他显得很镇定。刚走到法庭中央,他便回过身,分别向旁听席、媒体和法官鞠躬。随后,法警将其手铐打开,审讯正式开始。面对醉驾的事实和指控罪名,高晓松表示“自愿认罪”。
未等到代驾自驾肇事
高晓松称,
当时,高晓松有事要走,与其喝酒的朋友吴某让服务生叫了代驾,等了20多分钟后代驾还未赶到,就自己开车上路。
车行至东直门外大街时,撞上一辆出租车,随后造成4车追尾。事发后,他在现场等候警察处理。据出租车司机及车上乘客证明,当时他们下车查看情况,高晓松也下车,但其嘴里有酒味。
律师提交伤者求情信
昨日,高晓松的律师提供了几份证据,包括高的圈内朋友张亚东、小柯等人的证言,“高晓松平时喝酒都为应酬,不是主动酗酒的人,能约束自己。平时如果喝酒,都会找司机将其车开回家。”
律师还提交了伤者的谅解书以及向法庭的求情信,并表示,事发后,高晓松委托朋友对伤者进行道歉,并达成了赔偿协议,但赔偿数额不便透露。
“酒令智昏以我为戒”
在自我辩护阶段,高晓松进行了五六分钟的检讨。“我没有任何要为自己辩护的,我有的全部只有忏悔。”他还拿出自己书写的8个大字“酒令智昏以我为戒”展示给媒体看,并再次鞠躬道歉。
休息5分钟后,法官当庭做出前述判决。高晓松的表情凝重,并未当庭表示是否上诉。
■ 忏悔语录
终生做义工 宣传不酒驾
昨天早上,我第一次离开看守所,戴着手铐、脚镣坐在囚车的地板上,看着窗外自由的阳光和人,我在问自己,我以前一直以为喝酒能让人自由,最后因为喝酒失去了自由。
因为我的行为侵害了别人的自由。我在明知自己酒醉,明知代驾在路上的情况下,驾车上路,就是对他人的生命、对自己的生命极端的不负责任。
这不是一个简单的意外,这是我长期以来浮躁自负的结果。我愿意接受法律和社会舆论的制裁,彻底反省。今后,首先做一个守法的公民,争取做一个有社会责任感的艺术工作者。
我愿意以最大的诚意赔偿这次事故中全部的损失,终生做义工,宣传不要酒驾、醉驾。我愿意义务拍摄宣传片,告诉每个爱喝酒的朋友,酒令智昏,以我为戒。珍惜短暂的人生给予我们的一切。
最后,在这向全社会以及我的家人,致以最诚挚的歉意。
——高晓松在东城法院法庭忏悔摘录
■ 庭审现场
最高院副院长讲话成焦点
在高晓松案辩论阶段,最高院副院长张军此前的一席讲话成为辩论焦点。
高晓松律师提出,
律师提出,高晓松一贯表现良好,当时也找过代驾,希望量刑考虑。他进行了积极赔偿,悔过自新,取得被害人原谅,希望从轻和缓刑处理。
针对最高院副院长的讲话,检方对此表示,我国的立法解释和司法解释才是对刑法的有效解释,辩护人称的“讲话”并非以上两种。其次,醉酒后人的辨认能力减弱甚至丧失,极有可能给自己和他人造成严重的伤害,危害公共安全,达到刑罚程度。第三,高晓松3倍醉酒驾车,行为社会危害大,不属于“危害社会行为情节显著轻微”,其行为已触犯刑法。
两次打断律师强调“已认罪”
在辩论阶段,检察官表示,根据证据材料,高晓松犯有危险驾驶罪的事实清楚,由于案发时是成年,完全刑事责任能力人,应追究刑责。但其到案后有一定的悔罪表现,可酌情从轻处罚。
检察官称,高晓松能在案发现场等待处理,面对媒体连说多个“对不起”,表示了自己的歉意,请法庭根据这些情节依法判处。
高晓松的律师在辩护时,对酒精含量的鉴定结论提出了质疑,认为有瑕疵。但高晓松打断律师的发言,“律师,我已经认罪了。”
随后律师称,由于鉴定程序有瑕疵,他本来可做无罪辩护,但在与高晓松会见时,他坚决表示“我喝酒了,出事了,不想回避”。
律师还表示,希望法庭不要因为高晓松是公众人物,为了表现平等而刻意对其从重处罚。此时,高晓松再次打断,“我相信法律的公正。”
本报记者 朱燕
■ 简介
拘役 拘役的期限,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在执行期间,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两天;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 声音
@陆川:获刑六个月,不想说太多心情复杂。对我也是个警示。如果他的六个月从此划下了一条清晰公平的刑罚界线,能警示所有的酒驾,也算值得。法庭上晓松表现很好,有担当,他本身就是一个善良的好人。这六个月足够写出两三个剧本了,一定会是你非常可贵的人生财富。
@不如忘却江湖:高晓松被判酒驾的最高刑期,个人认为量刑偏重。认罪态度好,积极赔偿受害人,这些在量刑上都可以从轻或减轻的。就凭高晓松不以名人自居狡辩、推诿而是诚恳认罪、愿意终身做义工、劝诫他人不要酒驾,还是依然挺他!——摘自微博
■ 律师解案
为何三起案件判决结果不同?律师朱勇辉认为对高晓松的定罪是无争议的,但他认为量刑偏重。危险驾驶罪最高可判处6个月拘役,法院按上限顶格量刑,并未从轻判处。
按照法律规定,如果坦白交代犯罪事实、认罪悔罪,积极赔偿取得被害人谅解,都是法定的从轻情节,高晓松均具有,但法庭并未采纳,而是以最高处罚来量刑。“我认为是不必要的。”
他认为,新法刚开始实施,从重处罚能给更多的人以震慑,起到预防犯罪作用。同时,由于名人效应,高晓松可能受到了自身身份以及社会关注度影响。法院为了表明名人犯法一样受罚,因此严格按照法律进行。司法机关对于其量刑,可能也考虑了此前郭术东拘役4个月的判决。郭术东造成3车追尾,但未造成人员伤害,而高晓松致4车追尾,几人受伤,因此结果只能比郭术东重,否则不能给公众一个交代。
对于李俊杰获两个月拘役,朱勇辉表示,这个结果是能接受的。李俊杰未造成任何损害,情节较轻,首先会考虑居中3个月开始做加减法,其认罪态度好,因此酌情从轻。
本报记者 朱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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