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四律师妨碍作证案源起
北海市政府官方通报四律师涉嫌妨害司法案件详情,但在广西当地法律界人士看来,涉案四律师平时办案风格均极为谨慎。
【财新网】(记者 刘长)广西北海市政府新闻办
会上,北海市公安局宣传科科长徐丰光介绍:警方已查明杨在新、杨忠汉、罗思方、梁武诚4名律师,涉嫌在一起故意伤害罪案件中,教唆、引诱当事人和证人作伪证,妨碍了司法机关的正常办案,已涉嫌辩护人妨碍作证罪。
据了解,涉案4名律师均在广西南宁的律师事务所执业。目前杨在新、杨忠汉两名律师家属已收到拘留通知书,二人被羁押于北海市看守所。
一起故意伤害案
北海方面证实,4位律师涉案,起因是4人共同代理的一起故意伤害罪案件。
北海市检察院的起诉书显示,该故意伤害罪案起因是一群20多岁的年轻人的冲突:一方是10多个来自钦州市钦南区犀牛脚镇的“钦州仔”,另一方是3个来自北海市合浦县西场镇的“西场仔”。
两拨年轻人是在酒后相遇。当晚,“西场仔”黄焕海喝了两杯白酒,已经醉得很厉害。这时,“钦州仔”裴金德刚从KTV出来,与黄焕海等三人在路口相遇。双方发生口角,势单力孤的裴金德拔腿就跑。
裴金德的一位钦州同乡看见裴被追打,遂到裴的同乡正在吃宵夜的“洪记”宵夜摊,通报了裴被追打一事。十几个“钦州仔”从酒吧出来,刚在夜宵摊前坐定,闻讯立刻赶去帮忙。在路口,他们遇到了追打裴金德的黄焕海三人。
按照该案被告人杨炳棋的说法,追上此三人后,只有被害人黄焕海因骂粗话而被撂倒在地并遭遇群殴,其余两人均未挨打。此外,这群“钦州仔”在这次冲突之后四散离去,裴金德始终未出现在后来冲突的现场,而是跟一帮朋友们开房过夜去了。参与打架的这拨年轻人散去后则在网吧过夜。
冲突之后的情形,起诉书与各被告人及证人的描述发生分歧。起诉书认为,黄焕海被打倒在地后,被告人裴金德指使杨炳棋等人将黄焕海抓住,“并乘出租车将黄焕海挟持到北海市水产码头,裴金德自己乘一辆摩托车随后赶到”。继而,裴等又对黄焕海“拳打脚踢进行殴打”,“将黄焕海殴打致死,后经共谋将尸体扔进海里,逃离现场。”
被告人当庭翻供
最终,该故意伤害罪有4名嫌疑人遭到刑事指控。4被告分别叫裴金德、裴贵、杨炳棋和黄子富,代理律师依次为罗思方、梁武诚、杨在新和杨忠汉。除律师梁武诚在案发后不久即接受家属委托,其余3律师均是在2010年9月该案一审开庭前夕一两个月左右,方接手该案。家属分别向罗、梁交付律师费8000元,向二位杨姓律师交付律师费6000元。
2010年9月,律师杨在新接受委托之后,赴北海市合浦县看守所会见当事人杨炳棋,做了长达5页的会见笔录。会见中,杨炳棋表示,自己在案发当晚,不仅没有殴打被害人,而且还曾经帮助被害人黄焕海的同伴去寻找黄。会见结束时,杨炳棋提到自己被刑讯逼供的过程,称:“我在海城公安分局被吊、被打,现在左手还有痕迹。”
4名被告亦当庭翻供,否认曾在码头殴打他人并抛尸的情节,并恳请法庭查明真凶。庭审中,辩护律师方面为4名被告进行了无罪辩护,提出该案众多疑点,包括:警方笔录中称,当晚被告人挟持被害人乘出租车去码头,但是出租车根本坐不下五个人,警方亦未对出租车司机进行调查。
律师杨在新在辩护词中甚至称:“本案公安机关在侦查时没有全面客观公正地收集本案被告人有罪和无罪的材料,是导致本案成为冤案的原因。”此后,该案曾再次开庭,但截至目前,仍未判决。
三证人被拘传
据接近律师杨在新的人士介绍:由于宋啓玲为该案关键证人,其被捕后,从羁押宋的北海市看守所内传出风声,称下一步即是抓律师。律师杨在新遂在2011年3月将该案的案卷材料备份给律所同事,并签下空白的授权委托书,同时还将材料寄给远在湖南的律师杨金柱。
据家属描述,6月初的一天深夜,证人杨炳燕也在家中被带走,警方称其涉嫌包庇罪,后将其羁押于北海市看守所,家人曾经去送过衣物,但迄今仍未收到拘留通知书。警方证实,于
北海市检察院公诉科科长张志刚表示,3名女证人是以涉嫌“包庇罪”被刑事拘留,但是移送司法时已变更为涉嫌“伪证罪”。
四律师涉案
另据北海市公安局海城分局城北刑警大队长陈战兵介绍:4被告当庭翻供之后,被害人家属曾找到公安局,称“我们都是地地道道的农民,是不是因为我们没有钱,请不起好律师,我们的孩子就这么不明不白地死了”,警方答复家属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一定会为死者讨回公道。
据了解,自四律师涉案后,南宁市当地律协已召开多次会议,研讨应对方案。
在广西当地法律界人士看来,涉案4律师平时的办案风格均极为谨慎。在裴金德等故意伤害罪一案中,律师杨在新向证人取证时,还曾专门携带录像设备,将取证全过程拍下并制成光盘。
另一被捕的律师罗思方,为广西中龙律师事务所主任。熟悉罗的人士介绍称:罗是该律所里“最小心的律师”,他常和年轻律师们讲,“办刑事案子是有风险的,不要随便提交证据”。“所以这次他出事,我们都很奇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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