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市公安局官博澄清“抢孩子逼签协议”报道
来源:四川在线 时间:
四川日报网消息
11时20分微博:经梓潼警方调查:拆迁是当地政府的行为,公安只是维护当地的治安秩序。文中所说的抱走1岁8个月大小孩纯属捏造,请广大网民相信公安机关,不可能干出这种伤天害理的事情。也请广大网民不要随意的听信别人随意散步的小道消息。梓潼警方随后也将发布事件调查详情。
16时02分微博
梓潼县公安局关于网络恶意炒作“拆迁”事件有关调查处理情况:
16时03分微博
到达现场后,民警当即对情绪激动的村民进行劝说工作。村民徐华根本不配合民警询问,为此,派出所民警耐心细致的对徐华作劝说工作,当时政府工作人员黄华茂、何林主动向民警介绍情况。正在此时,张琼芳(系聋哑人,徐华的嫂子)突然往黄华茂面前冲,一旁的徐华仍然不停地叫骂,
16时04分微博
民警一面对二人的行为进行阻拦和劝说,一方面要求当事人与政府人员一同前往派出所或政府再做调查。为控制住势态,派出所民警及巡警将二人带上警车带至派出所院内(在用警车带离二人的过程中,徐华在车内拼命挣扎,抓扯民警并声称民警对其进行殴打)。到派出所院内后,二人在院内大喊大叫,称民警对其进行殴打并乱抓人,民警在对其二人进行劝说的过程中,徐华的姐姐徐斌抱着徐华的小孩赶到派出所院内,并对正在劝说徐华的警察大声扬言:“你们把她抓来,要处理就连娃儿一起处理了,反正就这几条命”。
16时05分微博
徐华等三人自被文昌派出所传唤后,在所内实施辱骂、抓扯等行为,致使多名民警受伤,使派出所无法正常办公持续时间长达10小时。 为了防止当事人失控地情绪吓坏小孩及给小孩身体上的伤害,几位民警试图将小孩从徐华手中分离,交予一旁的村社妇女主任照顾、安抚.
16时06分微博
但徐华用抱着小孩的双手左右乱摆,在此时,其手中的小孩险些后仰掉下,周涛副所长及时将小孩接住,抱给一旁的村妇女主任安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第二项之规定,梓潼县公安局对徐华公然侮辱和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行为给予行政拘留五日处罚。
16时07分微博
对张琼芳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行为给予行政拘留四日处罚。对徐斌扰乱机关单位秩序的行为给予行政拘留五日处罚。办案单位于
16时08分微博
针对徐华尚在抚育小孩的情况,文昌派出所积极与政府、村社协调,由徐华所在的城郊村妇女主任石琼英代为照料、抚养。目前,徐华夫妇坚决不要自己小孩,经政府、村社干部多次做工作无效。目前,徐华的孩子一直被村社干部代为照料,具体负责人为石琼英,孩子身体健康状况良好。
针对徐华尚在抚育小孩的情况,文昌派出所积极与政府、村社协调,由徐华所在的城郊村妇女主任石琼英代为照料、抚养。目前,徐华夫妇坚决不要自己小孩,经政府、村社干部多次做工作无效。目前,徐华的孩子一直被村社干部代为照料,具体负责人为石琼英,孩子身体健康状况良好。
16时10分微博
网络炒作主要情况核实: 1、确有拆迁户被拘留,但并非如文称“拆迁户阻止拆迁,梓潼警方出动警力将数名拆迁户拘留”。拘留徐华等三人,是因为其确有违法行为。 2、如文称“文昌镇派出所副所长周涛带队强行抱走拆迁户徐华一岁多的幼童,并声称:"不签协议就不还你娃娃"。”此纯属编造。
16时11分微博
3、如文称“我不签协议,派出所的人就强行让我跪着认错,还打我,打得我遍体鳞伤,我姐徐斌来看我,跟警察理论,把我姐也打得到处是伤”,此纯属编造。 4、如文称“截止记者发稿前,徐华小孩至今下落不明。” 此纯属编造。
(责任编辑:UN9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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