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工伤索赔何时不跑马拉松?
http://finance.qq.com 2005年06月12日08:30 红网 张魁兴
广西荔浦县的一位农民工李忠,1999年初到广东佛山市一五金厂打工,因局部爆炸被铝水灼伤双眼,此后,便进入了复杂漫长的索赔过程。这一工伤案件先后经过了4次工伤鉴定、仲裁、一审、二审、再审、强制执行、抗诉、高院再审的全部法律程序。至今6年过去了,案件仍未有结果。(6月8日《南国早报》)
李忠左眼失明右眼受损,本来已经够惨的了,然而让人难以置信的是,一个证据确凿的工伤纠纷案竟拖了6年,仍然还没有“眉目”。对于李忠来说,只有无奈的等待,如果没有没有耐心,就得自认倒霉。但是政府和法律能让李忠白受工伤不了了之吗?
据调查,劳动仲裁一般都得耗上半年时间。工伤农民工打官司一般要经过4至10道程序,花费时间至少要一年左右,有的要耗3至5年,甚至会变成“无尾案”。随着农民工群体在数量上的进一步增大,涉及农民工劳动争议的案件,在各地特别是沿海地区呈大幅上升态势,但由于相关法律的漏洞和滞后,对这类案件的处理却呈现出“马拉松”状态。
为什么农民工的“公正”就得讨就难讨呢?原因就在农民工的身份上。虽然农民工已经成为经济建设的新型力量,但是制度设计并没有与时俱进,仍然把农民工当作廉价的劳动力,农民工缺乏基本的权益保障。就说受工伤的李忠没有上工伤保险,保险公司不理赔,理应由厂方埋单,但让厂方赔偿就“艰难”了。这一工伤案件先后经过了4次工伤鉴定、仲裁、一审、二审、再审、强制执行、抗诉、高院再审,然而离“结果”还不知道有多远距离。
农民工和其他劳动者一样拥有法律赋予的权利,但是却无法享有,他们虽然是我国最庞大的群体,可他们不仅无法享有平等的权利,而且还要受到歧视,甚至是政策上的歧视。这是农民工的悲哀,更是政府和法律的悲哀。目前我国已有一亿多的进城农民工,为城市经济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然而,农民工的正当权益却得不到尊重和保护。
本来法律也应与时俱进的,农民工多了,涉及农民工劳动争议的案件也就多了,但是相关法律却极少变动,以至于无法及时解决此类案件,无法切实维护农民工的权益。一个证据确凿的工伤纠纷案竟拖6年,除了相关部门的不积极作为外,相关法律的漏洞和滞后也是重要原因。
同日的《南国早报》还报道说,南宁也有和“李忠”遭遇相同的李先生、老申和蒙先生,我看其它省市也不会缺乏这样的“李忠”。所以,为了维护农民工的权益,也为了维护法律的尊严,应尽快把如何处理农民工劳动争议案件提上“议事日程”,如专家所说应尽快改革现行的劳动争议处理体制,最好设劳动法庭或独立的劳动法院,为农民工维权开辟专用通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