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时评:开发商瞒报利润胆从何来
新华网北京11月10日电(记者王学江)财政部近日发布的第十二号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公告显示,2005年对39户房地产开发企业的检查中,共查出资产不实93亿元,收入不实84亿元,利润不实33亿元。39户企业会计报表反映的平均销售利润率仅为12.22%,而实际利润率高达26.79%,隐瞒利润超过一半。
谈到开发商利润,一位涉足房地产业的家电企业老总曾经开玩笑地说:“卖房子赚钱快过卖毒品。”一位做饲料起家的民营企业董事长也曾表示,做房地产1年的收益超过做10年农业的收益。然而,更多的开发商声称利润仅为7%。财政部这一公告,把某些开发商们一手忙着圈钱、一手忙着“藏钱”的行径揭示出来。
单纯的高利润并不是什么罪,问题在于做假帐。隐瞒利润,除了用虚假信息误导消费者和政策制定者,用虚假的低利润率为其高房价辩护外,根本的动机就是偷税漏税。某些高居富豪榜的地产大亨们,通过做大成本,隐瞒利润,大量偷税逃税,少数企业还通过虚构业务、编造合同等手段骗取银行信用。这都是彻头彻尾的违法犯罪行为。
对这些违法行为,我国刑法等法律都规定了相应的罪名和处罚条款,这些违法的房产大亨们,凭什么可以逍遥法外?如果对他们的违法行为听之任之,则不仅会群体仿效,崩塌整个社会的诚信基石,还会使更多的社会财富被不法商人轻而易举地掠夺过去,严重危害社会的和谐。
房地产商为什么敢于虚报利润?从企业层面说,是因为他们缺乏诚信,贪得无厌,社会责任感缺乏;从政府层面说,则是监管缺位和腐败使然。由于房地产业对推动地方GDP增长具有强大作用,地方政府多以“宽容”态度对待房地产商的违法违规行为。同时,某些官员早已和开发商结成了“利益共同体”,官员把土地低价批给房地产商,往往要收取开发商数额可观的红包。可以说,相当一部分开发商开发的商品房,其成本是无法透明的,由此形成的利润也是不干不净、不敢公开的,否则就会露馅。因此,他们不惜冒着违法风险隐藏利润。而一些官员成了开发商的保护伞,明里暗里地提示有关部门对他们给予特殊关照,这是开发商虚报利润、偷税漏税轻易得逞的主要原因。
一个关乎百姓生存的行业出现上述问题,说明在政府调控和市场规范方面存在严重漏洞。希望有关部门抓住这一线索,加强对房地产企业的监督和审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违法企业加大处罚力度。
该对那些不法商人动真格的了,否则,房地产市场的水不知被他们搅浑多久,老百姓还要在房价虚高中叹息多久。(作者:恒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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