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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刑法关于故意伤害罪的规定摘要

 

我国刑法关于故意伤害罪的规定摘要

 

【文件标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确定罪名的规定

【发布日期】1997-12-11【发布部门】最高人民法院

第234条                              故意伤害罪

 

【文件标题】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09年修正)

【发布日期】2009-08-27【发布部门】全国人大常委会

第二百三十二条  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第二百三十五条  过失伤害他人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文件标题】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

【发布日期】2011-02-25【发布部门】全国人大常委会

三十七、在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后增加一条,作为第二百三十四条之一:“组织他人出卖人体器官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未经本人同意摘取其器官,或者摘取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的器官,或者强迫、欺骗他人捐献器官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违背本人生前意愿摘取其尸体器官,或者本人生前未表示同意,违反国家规定,违背其近亲属意愿摘取其尸体器官的,依照本法第三百零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