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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宝山事件

 

万宝山事件

 

来源:中青在线  转自:搜狐新闻

 

193141,与日本、朝鲜浪人合资经营的长农稻田公司经理、汉奸郝永德,在吉林长春县万宝山地区(德惠万宝镇)租用土地500(每垧相当于7),为期10年,言明契约经长春县政府批准后生效。契约尚未批准,郝永德便将地转手租给流浪到东北的朝鲜农民耕种。

朝鲜农民为引导伊通河水入田,在马家哨口处筑坝截流,并强行在中国农民的土地上挖渠,严重损害当地农民的切身利益。

520,受害农民呈请当地政府制止。

67,长春县政府派人前往劝告朝鲜农民停工,朝鲜农民称是日本人指使的。日本驻长春领事田代重德借机扩大事端,唆使朝鲜农民继续施工,并派武装日警来保护

71,数百名受害的中国农民自发填平引水渠一段。次日,中国农民正待继续平渠,日警公然开枪,打死中国农民数人,伤数十人,被捕受刑者10余人。日本和朝鲜的报纸故意捏造事实,进行欺骗宣传,煽动仇华情绪,在朝鲜平壤、汉城、仁川等地掀起排华暴行,从739日,杀害华侨109人,伤160余人。

77,日本政府召开内阁会议,讨论万宝山事件和朝鲜排华问题,主张对中国采取强硬态度。

715,日本驻沈阳总领事林久治郎往访坐镇沈阳的吉林省政府主席张作相,交涉万宝山事件,提出:一、保障万宝山韩人生命财产;二、赔偿万宝山事件损失;三、要求韩人在吉林的自由居住权;四、华方承认万宝山水田自来年种稻,日方官宪即退出现场。由于日方坚持无理要求,谈判陷于僵局。在这期间,又发生了中村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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