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 最低工资平均提高23.4%
2012-2-6
记者2月2日从绵阳市政府获悉,绵阳市月最低工资标准将从现行的710元、780元上调为880元和960元,调整后,绵阳市的月最低工资比之前平均提高23.4%。
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后,绵阳市城区和江油市月最低工资标准为960元(每日45元);其他县月最低工资标准为880元 (每日40.5元)。调整后,全市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城区江油市每小时10元;其他县每小时为9.3元。调整后的全市最低工资标准包含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