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司法护航“中国梦”
在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闭幕式上,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了以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为内涵的“中国梦”,这不仅是国家领导人对我们伟大祖国美好未来的描绘,同时,也是我们党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前进道路上的一次理论创新。中国梦就是实现全体人民过上更加美好的生活,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为目标。
公平正义、民主法治,既是中国梦的重要特征和内容,又是实现中国梦的基础和保障。作为司法机关的人民法院,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建设者和捍卫者,充分发挥其审判职能作用,用司法护航“中国梦”是职责所在。
实现中国梦必须走好中国道路。人民法院要深化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四个走出来的”教育和认识,始终坚持人民法院正确政治方向。人民法院用司法护航中国梦,首要在于加强政治建设、永葆政治本色。始终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应当强化人民法院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党的组织观念、纪律观念和全局意识,确保党的方针、路线、政策和各项决策部署贯穿于人民法院各项工作和执法办案的各个环节,确保人民法院在政治上、组织上和思想上与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始终教育引导广大干警坚定理想信念和精神追求。要采取各种生动有效的形式持之以恒加强广大法官党性教育、政策路线教育、核心价值观教育,让广大法官一定要增强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自信、道路自信、制度自信,坚定不移沿着正确的中国道路奋勇前进。
实现中国梦必须弘扬中国精神。 精神是灵魂,能主宰人的行为。一个人不能没有精神,一个国家不能没有梦想。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是中华民族近代以来最伟大的梦想。伟大的梦想,需要有伟大的精神做支撑。要实现中国梦,就必须大力弘扬以民族精神、时代精神为核心内容的中国精神,因为这种精神是我们凝心聚力的兴国之魂、强国之魂。人民法院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捍卫者,更是中国精神的捍卫者。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是中华民族最深厚的思想传统,始终是把中华民族坚强团结在一起的精神力量,是中华民族历久弥坚的强大精神支柱。强大的民族精神最能感召中华儿女团结奋斗,在实现中国梦的伟大征途中,我们必须认真坚守、大力弘扬。要教育和引导广大法官认真学习和理解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将公正廉洁为民的核心价值观融入法院精神。坚持社会主义理想,坚定社会主义信念,明是非,知荣辱。弘扬爱国主义精神和改革创新精神,引导法院干警胸怀理想,立足本职,团结一心,奋发进取,积极投身法院各项工作中,为构建和谐社会营造良好司法环境。
以具有时代特色的法院精神弘扬中国精神。法院精神要富有时代气息,反映地域文化,体现本院特色。法院要根据时代要求,结合本地实际,精心提炼具有本院特色和凝聚共同价值理念的“法院精神”,从而激发出干警的责任感与使命感,增强法官的凝聚力和向心力。同时,要培树先进典型群体和个人,以先进单位做引领,以典型个人做榜样,不断激发隐藏在每个法官身上的潜在精神力量,从而促进法官群体同质理想信念的形成,并将其与自己的工作、学习和日常生活紧密结合,使之内化为指导我们不断前行的强大正能量和宝贵精神财富。
实现中国梦必须凝聚中国力量。中国梦是民族的梦,也是每个中国人的梦,更是广大法官的梦。人民法院和广大法官一定要牢记司法为民使命,认真履行司法职能,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立足和把握中国国情,遵循司法工作规律,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确保人民司法事业健康发展,更加充分有效地发挥司法职能作用,弘扬法治精神,开掘法治力量,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文/马贵鑫)
(来源:中国长安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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