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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电梯“配重块”不是盗窃那么简单

 

偷电梯“配重块”不是盗窃那么简单

 

2013年07月17日  来源:检察日报

 

本报讯(记者范跃红 通讯员江简轩)两名电梯维修工把50余台正在运行使用中的电梯“配重块”偷走当废铁卖,结果导致电梯发生故障,所幸没有造成人员伤亡。7月12日,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检察院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对偷电梯“配重块”的李智强和韦更更依法作出批捕决定。

今年4月29日,杭州市江干区新江花园25幢的电梯发生故障,物业公司派人维修时发现缺失了部分“配重块”。物业公司对新江花园的全部电梯逐一检查,结果发现其余50台电梯也都少了“配重块”。后经公安机关侦查发现,盗走这些“配重块”的是负责该小区电梯维修的李智强与韦更更。

据韦更更交代,第一次偷“配重块”是在去年6月,当时只是想把“配重块”偷走当废铁卖些钱,此后便一发不可收拾,每次偷的数量不等,一般一部电梯偷10至20块。有时候他一个人去偷,有时候与李智强一起去偷,然后把偷来的“配重块”以每块几十元的价格卖出。经公安机关初步查明,李智强与韦更更共偷了900块左右,共计价值人民币9.63万元。

据介绍,“配重块”用铸铁制造,起到电梯平衡作用,每部电梯装有50块左右,每块重达20公斤。在缺失“配重块”的情况下,电梯运行可能会出现各种故障,进而直接威胁到乘坐电梯人员的人身安全,危险性很高。

检察官说法:

承办此案的江干区检察院侦查监督科检察官潘颖颖说,盗窃正在使用运行电梯“配重块”的行为,从表面看侵犯的是财产性利益,但实际所侵犯的是不特定人员的生命权、健康权,即公共安全利益。所以,这起案件的犯罪嫌疑人看似“小偷”,实则已经涉嫌盗窃罪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两罪竞合,检察机关依法择一重罪,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批准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