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市人大常委会任免名单
(2013年11月7日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向地平为绵阳市水务局局长。
决定免去:
安天云绵阳市水务局局长职务。
任命:
李川华为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
李又平为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知识产权审判庭庭长;
张兵为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孙秋为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傅文忠为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谭红为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张建国为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
赵志为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王筱莉为绵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事审判庭庭长;
高旭为绵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副庭长;
桂霞为绵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白跃生为绵阳市小枧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周波为绵阳市小枧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徐锐为绵阳市小枧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何开序为绵阳市小枧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王亚军、石燕、雷刚、郑启福、向文仲、赵克宏、李尚慧、马斌、严波为绵阳市小枧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刘建春、姜蕾、梁超东、杨伟为绵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免去:
李川华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职务;
李又平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孙秋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谭红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孙善长、何昌琦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罗敏绵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庭长职务;
王筱莉绵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李光福绵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白军花绵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杨青松绵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吴华绵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