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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监会:四分之一保险机构存在弄虚作假和欺诈

 

保监会:四分之一保险机构存在弄虚作假和欺诈

 

时间:2007-02-27  来源:北京青年报

 

去年保险机构被罚近1500万元———

本报讯 昨天,保监会公布了去年各地保监局现场检查的情况,各保监局共对409家保险公司分支机构、保险中介机构实施429家次行政处罚,同比增加0.23%。其中,责令撤换高管人员64人,同比增加88.24%;罚款1498.75万元,同比增加4.38%。

按机构分类,受处罚的各类机构中,产险机构占58.51%,寿险机构占24.24%,中介机构占17.25%。现场检查发现有112家次涉及弄虚作假、数据不实问题,此类行为占比26.11%。一是业务数据不真实,表现为虚假注销保单、制作阴阳单、违规批单退费、扩大赔案损失;二是财务数据作假,表现为虚增保费、虚列佣金支出、虚增营业费用等;三是资金账外运行,表现为设立账外账、小金库、坐扣、截留保费。

另外还存在不严格执行条款费率问题,有97家次涉及不严格执行报备的条款费率等非理性竞争问题,占比22.61%。一是通过非正常批单退费等手段变相降费;二是擅自修改报备条款,变更承保条件,扩大保险责任,降低承保费率;三是滥用无赔款优待等费率调节系数或违规协议承保,变相下调承保费率。

检查还发现有59家次涉及误导消费、同业诋毁问题,此类行为占比13.75%。一是私自印制带有误导内容的宣传材料;二是营销员解释条款时夸大承诺收益;三是培训中使用误导性材料,宣传和展业时进行片面宣传、诋毁同业。

 

转自:http://cn.ms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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