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业五类违规行为曝光弄虚作假居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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弄虚作假、不严格执行条款费率、误导消费等违规行为居前。
保监会消息,2006年各地保监局共对409家保险公司分支机构、保险中介机构实施429家次行政处罚,同比增加0.23%。弄虚作假、不严格执行条款费率、误导消费、中介机构违规经营、团险业务管理漏洞是查处的五类主要违规行为。
112家次公司涉及弄虚作假、数据不实问题,占比26.11%,表现为虚假注销保单、制作阴阳单、虚增保费、资金账外运行等。
涉及不严格执行报备的条款费率等非理性竞争问题有97家次,占比22.61%,这些公司或通过非正常批单退费等手段变相降费,或擅自修改报备条款,或滥用无赔款优待等费率调节系数变相下调承保费率。
误导消费、同业诋毁问题主要表现为私自印制带有误导内容的宣传材料,营销员解释条款时夸大承诺收益,以及培训中使用误导性材料。
中介机构共有113家次违规,主要包括虚开中介发票、财务数据弄虚作假以及违规开展业务。
在团险业务方面,一些公司长险短做,违规退保,违规支付手续费,或未经批准擅自扩大保险责任。
去年全年,各地共责令撤换高管人员64人,同比增加88.24%;罚款1498.75万元,同比增加4.38%;吊销许可证6项;责令停止接受新业务5项;警告109家机构和175名相关责任人。按机构分类,受处罚的各类机构中,产险机构占58.51%,寿险机构占24.24%,中介机构占17.25%。(尚晓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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