钉子户事件:法治背景下的深深忧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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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几天,“史上最牛的拆迁户”受到了极大的关注,地方法院的限期履行通知更引起了诸多媒体的关注。对于该事件的发展,笔者以为只是强制拆迁之后的后续处理问题而已。23日早上,新闻中报道该房屋并未拆除,这使笔者首先是一阵惊诧,继而泛起的是一种悲哀和深深的忧虑。
且不去论地方法院的强制执行裁定是否有法律依据,也不说“钉子户”的抗拒行为是否合理,单就一个基层法院做出的裁定书,并未按照裁定的内容予以实施而言,给我们的感觉是“执行难”问题并未得到太大的改善,法院裁决的权威受到了其它因素的左右。
近些年来,拆迁纠纷在全国各地屡见不鲜,最终以强制拆迁而结束的也不在少数。那么为什么这次一个普普通通的拆迁事件就不能顺利解决了呢?我想,媒体和舆论的广泛参与是其中一个重要的因素。
首先,这个“钉子”已经存在了三年之久而未被强制拆除,它的一个标志意义就在于那些曾经粗暴的、不文明的执行方式已经从法院中消失,从一个侧面说明了我们的法治化正在前进的道路上。其次,该地方法院并未执行裁决,说明法院在衡量了太多的因素后,惮于外界的压力,不敢将自己的裁决付诸实施。这又从另一个侧面反映了法院裁决执行力的薄弱,也说明了我们法治化进程中还存在太多的问题。
对于这件事本身,笔者也十分同情这个“钉子户”,合法的权利并未得到相应的尊重,无论哪一个人感情上都是难以接受的。只是,当法院已经在裁定中规定了最后拆除期限,当事人却没有遵守的意思,反而手持宪法、屋插红旗进行抗拒。从中,我们不难看出“钉子户”抗拒法院裁决实施的意志,而各种各样对该事件予以支持的民众也忽略了维护法院裁决的重要性。
笔者也知道,那些同情、支持“钉子户”的人本意都是想要有一个完善的法制环境,想要生活在一个公平正义的法治社会中。只是法治化的实现是一个过程,需要全体国人的共同努力。如果我们总是执著于某一个事件的绝对公平,而抗拒判决的执行、忽视法院的权威,那么法治化只会离我们越来越远。
《物权法》已经颁布,将在10月份正式生效,这可以视之为我们民事法律完善的一个重大事件,也是我们向法治化国家前进的一个标志。建设法治化国家路还很长,只要我们每一个人从自我做起,自觉维护法律的尊严,法治化终将有实现的一天。(余世锋/河南省西峡县委组织部)
转自: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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